一、玻璃钢水箱执行标准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 JC 658.1-2003
二、玻璃钢水箱的原材料要求
1、单板材料为适合于玻璃钢水箱生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,树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GB8237的规定,卫生指标符合GB13115规定。
2、单板增强材料为无碱无捻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,有关性能符合JC/T277以及JC/T281的规定。
3、辅助材料辅助材料所用的交联剂、引发剂、增料等必须符合GB9685中的规定。
4、附件材料
4.1人孔盖可直接压制或由单板加工而成,如另外制作,所用基体材料必须符合GB8237、GB13115的规定,增强材料应满足JC/T277以及JC/T281的规定 4.2密封材料应为,对水质防止二次污染、并能承受使用过程中的温度变化 4.3螺栓、螺母应电镀或进行其他表面防腐处理。4.4水箱内部支撑件可为不锈钢,食品级玻璃钢、聚氯乙烯或经过耐腐材料涂装的低碳钢,外部支撑件为电镀低碳钢。4.5水箱底座槽钢应电镀或进行其他表面防腐处理。
三、玻璃钢单板材料的技术质量要求
1、外观
单板内外表面应无下表所列的可见缺陷: 可见缺陷 说明
针孔 表面上出现的针孔 浸渍不良 纤维未被树脂浸透 伤痕 断裂、裂纹、擦伤
外观粗糙 尖的凸起或纤维裸露 气泡 由空气积聚形成的表面鼓泡
2、外观尺寸
单板外观尺寸极限偏差值不应大于其公称尺寸的0.3%。 单板顶出痕凸出不大于0.5mm,凹入不大于1.0mm。
3、表面应光滑平整,不允许纤维裸露,不允许有明显气泡。水箱外表面有均匀胶衣层,表面光滑无裂纹,不允许有明显伤痕,色调均匀,外表面缺陷允许修补,但修补后的颜色应保持一致。水箱边缘应整齐,厚度均匀,无分层,加工断面应加封树脂。
4、理化性能
单板理化性能应符合下表规定:
项目 性能指标
拉伸强度 MPa ≥160 弯曲强度 MPa ≥100 弯曲模量 GPa ≥7.0 巴氏硬度 ≥160
吸收率 % ≤1.0
玻璃纤维含量 % ≥25
四、玻璃钢水箱性能应符合下表要求:装满水后,无渗漏 ;装满水后,侧壁大变形不得超过水箱高度的1.0%,底部中心大 变形不得超过10mm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 JC 658.1-2003
二、玻璃钢水箱的原材料要求
1、单板材料为适合于玻璃钢水箱生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,树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GB8237的规定,卫生指标符合GB13115规定。
2、单板增强材料为无碱无捻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,有关性能符合JC/T277以及JC/T281的规定。
3、辅助材料辅助材料所用的交联剂、引发剂、增料等必须符合GB9685中的规定。
4、附件材料
4.1人孔盖可直接压制或由单板加工而成,如另外制作,所用基体材料必须符合GB8237、GB13115的规定,增强材料应满足JC/T277以及JC/T281的规定 4.2密封材料应为,对水质防止二次污染、并能承受使用过程中的温度变化 4.3螺栓、螺母应电镀或进行其他表面防腐处理。4.4水箱内部支撑件可为不锈钢,食品级玻璃钢、聚氯乙烯或经过耐腐材料涂装的低碳钢,外部支撑件为电镀低碳钢。4.5水箱底座槽钢应电镀或进行其他表面防腐处理。
三、玻璃钢单板材料的技术质量要求
1、外观
单板内外表面应无下表所列的可见缺陷: 可见缺陷 说明
针孔 表面上出现的针孔 浸渍不良 纤维未被树脂浸透 伤痕 断裂、裂纹、擦伤
外观粗糙 尖的凸起或纤维裸露 气泡 由空气积聚形成的表面鼓泡
2、外观尺寸
单板外观尺寸极限偏差值不应大于其公称尺寸的0.3%。 单板顶出痕凸出不大于0.5mm,凹入不大于1.0mm。
3、表面应光滑平整,不允许纤维裸露,不允许有明显气泡。水箱外表面有均匀胶衣层,表面光滑无裂纹,不允许有明显伤痕,色调均匀,外表面缺陷允许修补,但修补后的颜色应保持一致。水箱边缘应整齐,厚度均匀,无分层,加工断面应加封树脂。
4、理化性能
单板理化性能应符合下表规定:
项目 性能指标
拉伸强度 MPa ≥160 弯曲强度 MPa ≥100 弯曲模量 GPa ≥7.0 巴氏硬度 ≥160
吸收率 % ≤1.0
玻璃纤维含量 % ≥25
四、玻璃钢水箱性能应符合下表要求:装满水后,无渗漏 ;装满水后,侧壁大变形不得超过水箱高度的1.0%,底部中心大 变形不得超过10m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