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,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。
2、发生火灾后,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,不应进入
消防水箱,应在
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设置止回阀。
3、
消防水箱宜用生活、生产给水管道充水。
4、高层建筑物内的
消防水箱宜采用两个,在一个水箱检修时,仍可保存必要的消防应急用水,并应在水箱的底部用联络管连接,联络管上设置阀门,此阀处于常开状态。
5、
消防水箱宜与其他用水的水箱合用,使水箱内的水经常处于流动更新状态,以防水质变坏,其他用水可采用虹吸管顶钻眼等措施供给。
6、
消防水箱的附件配置及
消防水箱安装、布置可参照一般给水水箱,在此不再列文说明。